证券代码:833281 证券简称:派诺生物 主办券商:天风证券
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(资料图片)
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
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一、 基本情况
相关文书的全称:《关于对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及赵尔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
收到日期:2023年8月17日
生效日期:2023年8月17日
作出主体: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吉林监管局
措施类别: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
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:
姓名/名称 | 类别 | 具体任职/关联关系 |
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| 挂牌公司 | 挂牌公司 |
赵尔哲 | 董监高 | 时任董事长、时任 |
董事会秘书(信息披露负责人)。 |
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:
公司信息披露违规。
二、 主要内容
(一) 违法违规事实:
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2年年度报
告,违反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 191 号,以下简称《信披办法》) 第十二条的规定。按照《信披办法》
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赵尔哲作为董事长、董事会秘书(信息披露负
责人)应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。
(二) 处罚/处理依据及结果:
根据《信披办法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
会吉林监管局决定对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赵尔哲采
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三、 对公司的影响
(一)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:
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。
(二)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:
不会对公司的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。
(三)存在因本次处罚/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。
四、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
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《信披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
规范 公司治理,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保证信息披露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、及时和 公平,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发生。
五、 备查文件目录
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
(吉证监决[2023]16号)
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23年8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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